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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甘州区各银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信贷政策措施汇编

2020-2-22 18:25| 发布者: 钟情智慧网| 查看: 1596| 评论: 0
摘要: 甘州区各银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信贷政策措施汇编甘肃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1.开辟银行信贷服务“绿色通道”。针对疫情影响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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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各银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信贷政策措施汇编



甘肃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1.开辟银行信贷服务“绿色通道”。针对疫情影响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实施特殊时期差异化信贷政策,建立信贷服务“绿色通道”,专门负责,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总行推出防疫抗疫“医贷通”专项信贷产品及针对小微企业的“抗疫贷”专项信贷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下调贷款利率、信用免担保,及时快捷满足客户融资需求。

2.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授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肉牛养殖、蔬菜种植等行业企业,保持原有授信额度,贷款到期的,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展期等措施,做到绝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的企业,按照企业延迟复工时间,将贷款期限进行调整顺延,并与企业签订延期还款协议,顺延期间贷款利率不上调。

3.实行名单制管理,积极满足融资需求。加强与人民银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沟通衔接,获取省内应对疫情使用重要医用物资及重要生活物资骨干客户名单,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政府部门、金控及相关客户沟通,了解融资等金融服务需求,宣传便利融资网上服务渠道。

(二)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客户及受困中小微企业客户,采取一户一策,通过续贷、展期、调整结息方式、延期、不计收罚息等方式,缓解授信客户还本付息压力。

1.缓解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对于未到期客户,企业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停滞或出现明显资金困难,无法按期还款、执行当前还款计划及付息的,但企业未来仍有发展潜力的,可阶段性采用调整结息方式、调整还款计划、调整还款期限等措施缓解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原则上不允许采用按年结息或利随本清方式。

2.新增部分信贷规模,恢复企业复工复产。对于确有新增授信需求的客户。企业确实已受到疫情影响,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优质存量授信客户,若有复工需求和明确资金需求的,在充分分析判断企业经营情况、与该行合作情况及授信存续期履约情况等前提下,可适当予以增信,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3.下调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成本。对涉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居民服务、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建筑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存量客户,若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周转困难的,可展期或续贷,可适度下调利率,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三)做好放款保障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及避免近距离接触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完成面签、核保、抵质押登记等手续,防范授信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确保该行资金安全。提前梳理涉及抵质押登记续作、续贷等业务,加强与客户、登记机构沟通,积极引导线上办理。对于疫情期间确因属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或异地人员,按照《特殊情形下授信业务视屏办理、合同传签工作流程》的要求,通过传签+视屏方式,落实合同签署等手续,并妥善保存相关视频、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7日内完成正式手续的签署及办理。





工商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总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银办发〔2020〕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工银办发〔2020〕27号)中明确的两项信贷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大融资供给。(1)为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单位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专项服务方案、信贷规模安排、利率优惠等措施,积极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2)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随到随审随批,信贷规模优先保障。加强对各地药店的“医保贷”等融资服务,做好对采购医药抗击疫情的小微企业续贷工作;(3)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人员的服务保障。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隔离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2.进一步改善客户服务。(1)所有单位和个人通过该行向中国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汇划捐款、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2)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款单位的现金调拨,提升紧急取现、资金划转、账务处理等服务效率。与疫情防控有关业务特事特办。对于特邀预约、特殊金融服务需求,全面满足;(3)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和线上服务功能,全面放开网银、手机银行小额支付限额,满足客户7×24小时快速办理资金汇划需求。通过该行个人手机银行转账汇款全部免费。

(二)总行《关于做好当前信贷工作的通知》(工银办发〔2020〕28号)和省分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信贷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工银甘办发〔2020〕16号)中明确的疫情特殊时期的信贷工作新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信贷支持。各行要研究领会《关于做好当前信贷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排查辖区内存量客户的情况,及时、合理做好预案;对有新增融资需求的客户,要提高响应速度,加快效率,及时有效提供信贷支持。

2.建立重点企业信贷绿色通道,加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医院、医疗科研单位、药品和医疗设备生产及流通等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及存量融资续贷业务,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启信贷绿色审批通道,切实提高信贷业务办理效率,及时满足客户合理融资需求。重点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各行按要求排查需要纳入重点企业名单的,及时报省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审核,并经省分行信贷相关部门会商报分管行长或行长审定后确定。对确定为重点企业的,确保用途真实、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直接报授信审批分管行长或行长审批;对客户新增风险限额或融资需求超过省分行权限的,公司金融业务部或授信审批部可逐笔、逐户或批量向总行(授信审批部)申请特别授权。对新增贷款可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3.做好受困企业到期融资安排。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娱乐、民航、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其中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可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满足客户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

4.做好受疫情影响个人客户金融服务。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对上述客户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线上普惠融资等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5.合理把握法人客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对当前未完成分类的1月末信贷资产,原则上质量分类结果可系统自动沿用上月结果,暂不做人工处理,总行将根据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对因假期调整导致的还款延后,可不视为违约。各行上班后要做好统计报告工作。

6.做好系统标识维护。对按照总行《关于做好当前信贷工作的通知》(工银办发〔2020〕28号)要求办理的新增、再融资等贷款,各行要在GCMS系统该笔贷款合同项下贷款用途字段中标注“肺炎疫情防控”字样,便于后续统计管理。

(三)省分行《关于防疫期间加大线上普惠贷款投放力度的通知》(工银甘普惠〔2020〕3号)中明确的信贷政策措施:

1.高度重视,加大线上普惠贷款的投放力度。各行要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加大线上普惠贷款投放力度。

2.加速经营快贷优质白名单资源转化。(1)加大经营快贷投放力度。一是根据总行《经营快贷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版)》(工银规章〔2020〕29号)及相关场景实施细则要求,简化白名单线下核实确认流程。各行要把握功能上线有利契机,加快白名单生效进度,原则上在一季度末之前完成存量白名单核实确认流程;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行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核实客户身份和意愿,通过邮递等方式收集客户基础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担保合同、保证承诺书、共同债务人承诺书等增信协议(如需)。采集相关客户信息后,根据经营快贷产品办法相关规定,填写《经营快贷信息核实表》,并留存相关文档、录音、影像资料备查;三是加大“税务快贷”营销力度。进一步优化准入模型,提升业务准入通过率,使该行税务快贷产品与同业相比更具竞争优势。各行要针对省分行下发的模型已通过客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查工作,在总行再次复查通过后动员客户早日提款。对省分行筛选下发的可做线下业务的客户,要组织客户经理进行业务营销,争取将具备条件的目标客户早日变成现实客户。四是加大“e抵快贷”营销力度。总行已经批准的7家二级分行要切实加大“e抵快贷”的营销力度,将“e抵快贷”作为今年普惠金融业务的主要产品进行营销,要为全行普惠金融营销任务的完成贡献力量;五是营销“跨境贷”业务。省分行已经从兰州海关提取了省内有进出口业务的557户小微客户名单,将下发各行作为“跨境贷”的目标客户进行业务营销。总行也向该行推送了“跨境贷”业务准入客户名单,各行要针对名单内客户进行“跨境贷”的精准营销。同时也可引导客户申请该行开户贷、结算贷、税务贷、e抵快贷等线上产品,多途径满足客户资金周转需求。( 2)做好存量客户提额工作。针对部分资信良好、货款回笼充足,前期授信主动压低的客户,总行将在单户信用敞口不超过300万元的限额内,适当提高白名单授信额度,并将提额目标客户清单分发各行。各行及时摸排客户提款意愿,核实客户实际经营情况,向省分行反馈提额客户名单,由省分行统一报总行。总行统一实施客户提额操作后额度即时生效,各行积极跟进,联系提额客户提款。对于人民银行、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确认名单内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防疫抗疫骨干企业(以下简称名单内企业,含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抗击疫情期间,在确保实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营快贷单户贷款信用风险敞口由300万元调高至1000万元,报经省分行同意后,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实施。

3.做好防疫抗疫企业金融创新服务。针对当地防疫抗疫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各行在把控实质风险前提下,可通过“分行特色方案”报备总行的方式,提高存量及新拓展客户的单户限额。鉴于目前因防疫需要,前中后台会商制度执行存在实际困难,对于情况紧急的,可不经过集体会商流程,先由省分行行长或分管普惠金融业务的副行长签批同意后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实施,相关集体会商及方案报备手续可后补,疫情结束后分行特色方案报送流程须恢复执行经营快贷产品办法相关规定。

 4.实现线上抵质押融资业务快速增量。对总行下发的个人及法人e抵快贷精准营销清单,各行要分解至客户经理和各支行逐户进行营销。充分发挥基层网点的线下营销优势,加强各类场景渗透。基于目前疫情影响,各行加强产品线上宣传力度,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自媒体、微信、广播等,并结合各项优惠期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打好业务攻坚战。区分不同类别客户,提供差异化利率优惠,优质优价,推动业务结构从优质押品向优质客户转变。各行提高客户申请指令处理效率,不得随意作废客户申请指令,原则上一季度前客户申请指令转化率达到35%。针对网上金融资产池质押融资和网上质押融资业务,各行要把握市场利率逐步下行带来的业务契机,发挥产品线上随借随还的优势,通过利率优惠等营销手段,推动业务上量。

5.推动数字供应链融资业务规模化发展。一是加强合作平台联动,推动业务尽快上量。积极营销已对接的中企云链、金网络、顺丰、TCL、欧冶通宝等第三方合作平台,加大客户引流力度,简化业务手续,争取将第三方平台客户融资打造成为一季度供应链融资重要增长点。二是加快核心企业批量化营销和准入。各行普惠部要主动联动公司、结现、网金、机构等部门,共同营销辖内优质核心企业,并根据核心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上下游客户的需求,利用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工银e信、e链快贷及电子保理等产品,制定个性化营销方案,尽快抢占优质市场,将业务潜力快速转化为实际增量。

6.做好存量到期客户续贷服务。总行将筛选2020年3月末前贷款到期的优质客户,形成续贷目标客户清单。针对总行筛选下发的优质法人经营快贷客户,各行及时联系客户,征集客户办理意愿。在疫情期间,对暂不具备签订纸质协议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回复电子邮件和录制视频方式确认客户业务办理意愿;对具备签订纸质协议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拍摄纸质协议图像和录制视频方式确认业务办理意愿,在疫情缓解后收集相关纸质协议原件归档,具体操作指引将通过邮件形式另行发送。各行将确认办理续贷客户清单反馈省分行,省分行汇总后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由总行统一实施180天的无还本续贷。针对优质个人经营快贷客户,总行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客户后,批量实施180天的无还本续贷。总行还将开发线上无还本续贷功能,对于满足续贷条件的客户,客户可线上自主申请。

对于未在总行名单内,因疫情暂时还款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且风险可控的客户,在其不存在高法失信被执行等负面信息、人行征信不良记录、未消除的一级风险预警的情形下,可经省分行同意后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实施无还本续贷操作。办理网贷通(含e抵快贷)业务的客户,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押品价值稳定和变现能力较好的条件;办理数字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客户,还须满足核心企业运营良好,对应债项正常并可有效覆盖业务本息的条件。

7.认真落实抗疫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一是对于名单内企业,各行应按照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对全国性名单内企业,在由财政提供一半贴息的情况下,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甘肃省名单内企业,利率上限为最近一次公布的LPR减100BP。二是对于名单内企业之外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根据商业性原则,按照总行相关规定可提供优惠利率支持,抗疫期间,利率可执行最近一次公布的LPR加20BP,若个别特殊企业有低于LPR加20BP的利率需求,可由各行提出申请经省分行审批。超省分行利率授权的,需经省分行审批同意并报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产品研发处)审批同意后实施。三是旺季营销期间,省分行暂定经营快贷、e抵快贷业务利率定价为4.785%,随后将定期根据同业及市场情况调整确定,并通过操作单形式经省分行报送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实施。

(四)2月11日省分行《关于确定信贷支持疫情防治重点小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银甘普惠〔2020〕18号)的主要内容:

根据总行下发供该行参考的15户甘肃防疫医疗企业名单、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四部门确定的13户甘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及各行调查了解的18户涉及疫情防治企业融资需求名单,经省分行按照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的标准和相关二级分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说明进行筛选,并报请相关部门会签、行领导同意,确认甘肃凯飞消毒科技有限公司等26户小微企业为我行第一批疫情防治信贷支持重点小微企业(名单附后)。此名单只供享受总省行相关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使用,后续还要经腾讯反欺诈系统查询或报总行线上业务白名单筛查,具体能否放款还需经各行完成尽职调查后,在符合现行普惠金融信贷政策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及时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满足其合理的融资需求。在此名单中有张掖1户企业,为甘肃雪润生化有限公司。

2月14日总行《关于全力支持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工银普惠〔2020〕11号)的主要内容:

1.持续加大普惠贷款投放力度,提供“融资+融智+融商”全面服务。(1)各行要主动对接当地发改委、经信委、管委会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走进园区和市场,提前摸排和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计划,明确目标客户,提前准备工作预案,持续加大普惠贷款投放力度。总行将对普惠贷款实施专项信贷规模保障,各行要做好政策传导,确保专项信贷规模的高效使用;(2)重点加大对人民银行、发改委及工信部联合发布名单(以下简称“全国性名单”)以及各地省级人民政府推荐名单(以下简称“地方性名单”)内重要医用物资、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信贷支持,提高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企业单户经营快贷信用贷款额度至1000万元,确保名单内小微企业有贷户数和贷款余额同业第一;(3)加大重点产品投放力度。积极运用银政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购建贷款等产品支持复工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需求。经营快贷方面,各行要加快白名单核实确认进度,加大用工贷、税务贷、跨境贷等重点产品投放力度;e抵快贷方面,要加快前期总行下发的“e抵快贷”清单内客户服务进度,提升申请指令处理、在线评估、抵押登记等各环节处理效率,确保完成旺季工作确定的序时任务40%的目标;(4)各行要全面关注小微企业有序复产复工过程中的各项金融需求,坚持“开门办普惠”,强化与公司、机构、个金、银行卡、结算、投行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发挥该行“融资+融智+融商”的普惠金融综合服务优势,结合“千名专家进小微”“万家小微成长计划”等系列活动,为小微企业的有序复产复工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保障。

2.切实做好存量客户续贷服务。(1)总行将下发法人经营快贷续贷目标客户清单,各行要及时联系客户,优先保障即将或已复工复产、正常经营的小微客户续贷服务,并按照《经营快贷业务续贷服务操作指引》相关要求,征集客户续贷意愿,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原则上在2月21日前将确认办理续贷的客户清单反馈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对于未在总行名单内客户,在其不存在高法失信被执行等负面信息、人行征信不良记录、未消除的一级风险预警的前提下,可由一级(直属)分行、5+1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实施无还本续贷操作;(2)对于线下小微信贷产品,各行要综合运用续贷、展期、再融资、宽限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切实满足复工企业对资金的连续使用需求,解决企业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的还款问题。

    3.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效率。(1)对于受疫情影响而资金流承压,开工后资金缺口增大的小微企业,要在控制实质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融资服务效率;(2)各行要根据总行最新印发的《经营快贷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版)》(工银规章〔2020〕29号)及相关场景实施细则要求,取消新建信贷关系客户线下准入环节,使用新版《经营快贷信息核实表》。总行将取消白名单确认人员信贷审批资质刚控,适当降低确认人员层级,允许具备信贷资质的支行(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二级分行(含以上)普惠从业人员对经营快贷白名单客户进行确认;(3)对于未在总行经营快贷白名单内,或在总行白名单内但有提额需求的复工复产客户,各一级(直属)分行可通过“分行特色方案”报备总行的方式,为客户新增或提升经营快贷额度。鉴于目前因防疫需要,前中后台会商制度执行存在实际困难,可不经过集体会商流程,先由一级(直属)分行、5+1分行行长或分管普惠金融业务的副行长签批同意后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实施,相关集体会商及方案报备手续可后补,疫情结束后分行特色方案报送流程须恢复执行经营快贷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在疫情防控期间,各行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核实客户身份和意愿,通过邮递等方式收集客户基础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以及担保合同、保证承诺书、共同债务人承诺书等增信协议(如需)。采集相关客户信息后,根据经营快贷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填写《经营快贷信息核实表》,并留存相关文档、录音、影像资料备查。

4.严格落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要求,坚持合规经营。(1)各行要分类施策,适当降低开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全年在2019年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小微客户综合融资成本0.8个百分点左右;(2)对于全国性名单内企业,各行应按照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bp;对于地方性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分行在总行掌握下限之上,自主提供优惠利率支持;(3)对于名单内企业之外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由各行自主审批后报送总行(网络融资中心)统一调整,超分行利率授权的,报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审批同意后实施;(4)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湖北分行,新发放普惠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其中贷款利率下降不低于50bp;(5)对于其它受疫情影响、非疫情防控领域的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娱乐、民航、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小微企业,各行可适当下调利率,减轻困难企业的负担;(6)各行要持续抓实普惠金融业务的合规经营,要加强客户规模标识和客户身份信息录入的系统控制,提高客户身份标识的准确性,严格遵守“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监管要求和行内相关制度,严格禁止“存贷挂钩、以贷引存”“转嫁成本”“以贷收费”“借贷搭售”等违规行为,关注贷款资金用途的合规性。



兰州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坚持大局意识,回归服务本源。1.开展主动排查,梳理客户名单,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区别行业和客户、区别长短期贷款业务,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金融服务需求;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做好跟进管理,持续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提前做好展期、转贷手续,特别是对受疫影响严重的住宿和餐饮业、文化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客户,及间接受疫情影响的建筑类、物流运输、商贸类企业,通过续贷、延期等方式,提供信贷资金无缝衔接,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于暂时无收入来源但未来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传统优质客户,要给予积极支持扩大规模,通过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客户财务成本,提升客户收益,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

(二)统一业务受理规范,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分行持续优化信贷服务,对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融资提供优先受理、高效办结、增加融资额度等服务,制定绿色审批专门通道和快速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一是支行上报总行、分行的所有信贷业务,以影像形式上报;疫情防控期间业务沟通采用电话或视频方式,减少支行与分行人员间的交叉接触,相关批复资料总行及分行在第一时间发送至各机构。

  二是支行在正式受理业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和上报;分行受理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查,并提交下一阶段;三是展期、转贷、还款计划变更业务至少在到期日之前15个工作日上报至总行,上报分行的信贷展期、转贷业务须在30个工作日之前上报。对于超出业务受理时限的机构责任人及客户经理给予严惩,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受困企业能够顺利渡过难关。

(三)提升互联网线上服务能力,强化企业线上金融服务保障。  一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等电子渠道,积极拓展“税e通”、“烟商贷”、“信用一键贷”等线上金融产品,切实提高各项业务办理效率,保障基本金融服务;二是加强电子渠道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官网、微信等渠道宣传推介,鼓励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各项金融业务;三是总行及分行客户热线做好业务解答与引导工作;四是持续加大百合生活网宣传力度,吸引客户通过百合生活网办理便民缴费、百合理财、商品储蓄及商品购买等业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及可得性;五是引导客户通过运用该行现金管理平台、网银等线上化业务满足客户需求。通过引导客户使用该行现金管理平台,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一站式的线上银行服务,确保客户资金汇路畅通、资金划拨到位。同时,全面配合客户办理疫情防控资金的查询查复,确保资金及时入账。

(四)积极对接医疗健康民生行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一是对卫生防疫类、医药产品类、医用器材类、医用基础设施建设类、物流运输、批发零售流通类等涉及重要医用物资及重点生活物资保障类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于符合该行信贷政策的,须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等方面的专项融资需求,贷款利率给予优惠。对公共安全、智慧城市、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方面客户,主动与相关企业对接,提供信贷支持;二是积极营销对接医院等医疗机构,针对医疗机构提供专项信贷支持,综合运用新增授信、中期流贷、续贷等工具,全力保障药品和医疗物资的采购。

(五)落实优惠政策,减费让利企业。1.账户管理费用免除。针对企业的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开户服务费用等全部免除;2.实行优惠政策。一是根据《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支持方案》,积极对接涉及卫生防疫、医药生产、医用器材、医用基础设施、重要生活物资等生产经营的重点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二是针对医院、相关药品、医疗用品生产供应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如餐饮、娱乐、旅游、物流等行业)的客户使用我行现金管理平台开展资金汇划结算的,全面免收其现金管理平台服务费、跨行汇划手续费、ukey使用费及银企直联开发费等相关费用。

(六)积极落实征信保护政策。一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的逾期等不良信息,根据人民银行政策进行实时灵活调整,同时做好因疫情防控出现不良记录而提出的征信异议或投诉的接待受理工作,全面核实、妥善处理;二是全面排查本行存量对公信贷业务,提前与该类客户做好沟通,了解客户未来还款情况,保障客户征信权益。





建设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疫情防控企业的信贷投放。对于涉及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小微企业,可进行名单制管理,对于名单内企业的信贷融资需求予以快速响应,适当提高信贷额度或给与利率优惠,满足相关企业的信贷需求,确保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经营。

(二)对小微企业客户实施利率优惠。线上产品(信用快贷、质押快贷、平台快贷等)已于2月3日系统调整到位并实时生效(由原来的5.0025%下调为4.5025%),线下定价产品(抵押快贷、一般授信业务、速贷通等)由各分支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执行。

(三)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开展“特殊的日子,建行惠懂你与您同行”活动,引导客户线上办理贷款业务。

(四)主动缓解小微企业流动性困难。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因疫情管控耽误还款的小微企业客户,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适当延期还款、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做好续贷服务等。

(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收集、解决客户服务、特殊需求等问题和建议,第一时间研究并反馈。

农发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应急通道贷款是指为支持企业配合政府执行防疫任务而紧急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贷款。

(一)应急通道适用范围。1.用于支持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2.用于支持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3.用于支持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4.用于支持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5.用于支持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二)应急通道客户准入要求。客户实行名单制差异化管理。第一类是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国家对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总行已将人行名单下发至各分支机构;第二类是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甘肃省人民银行、财政等四部门下发了《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支持方案》的通知(《兰银发2020年16号》),列出了目前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三类是全国地市级(含)以上政府、防疫应急指挥部、财政、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指定的防疫和生活保障企业;第四类是除全国和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外的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定的防疫和生活保障企业。

上述“四类”企业转授权和第四类企业是否纳入支持范围的事项,先由二级分行将转授权及请示事项,实行“一事一议”报省分行内控合规部门,内控合规部门商计划、信贷及前台部门确认后由内控合规部门答复二级分行,纳入应急贷款支持范围,按照我行防疫应急信贷政策有关要求,做好应急通道业务办理。

(三)应急通道贷款相关政策。

1.额度确定。依据地方政府出具的相关疫情防控物资计划文件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贷款期限为1年。

3.贷款种类。涉及到防疫救灾类流动资金贷款。

4.利率定价。(1)使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的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前日最新公布一年期LPR减165BP-115BP之间(例如:按2020年1月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区间为2.5%-3%),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2)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发放前日最新公布一年期LPR基础上优惠不超过35BP执行(例如:按2020年1月一年期LPR,贷款利率下限为3.8%;(3)对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发放前日最新公布一年期LPR基础上优惠不超过45BP执行(例如:按2020年1月一年期LPR,贷款利率下限为3.7%),定价权限以省分行最新授权书为准。

5.担保方式确定。在落实足额还款来源、明确还款时限和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方式,必要时可追加法人及主要股东的无限连带担保措施。

6.授权管理。省分行可将疫情防控以及民生物资供给保障的应急通道相关信贷类业务的客户信用评级、客户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以及人民币贷款定价权限、放款监督核准等权限在一定额度内差别转授二级分行。(1)凡是超越省分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转授权书(〔2019〕基转11号)>的通知》规定权限的,按照省分行“一事一项转授权”的管理方式,市分行逐笔向省分行上报特别授权请示,待省分行正式答复后方可审批贷款;(2)准确掌握涉及授权事项。本次疫情防控涉及的救灾应急贷款审批发放过程中,主要涉及客户信用等级审批权限、客户授信审批权限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等。省分行准确掌握可能突破的具体权限,及时向总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请示,确保信息沟通一致。

7.财政贴息。对纳入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企业,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重点企业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贴息。(兰银发〔2020〕16号)

8.结算优惠。一是免收客户在该行的结算业务手续费和开通网银的U盾工本费。二是免收该行客户汇出汇款、汇入汇款、进口代收、出口托收、进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査询费和账户行扣费等全部国际结算手续费。

9.引导客户线上办理业务。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等电子支付渠道保持7×24小时运营,满足客户快速办理资金汇划需求。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等业务单笔支付限额提高至5亿元(节假日与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限额保持一致),对疫情严重地区客户通过企业网银办理的信贷资金支付,各行可结合实际,参照节假日信贷资金支付办理流程办理。



邮储银行张掖市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PART  01



(一)做好客户分层分类,精准对接抗“疫”企业。

1.对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名单内企业,做好分层分类对接工作。原则上,对于大型企业或融资需求大于 3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客户,比照一般公司信贷模式提供信贷服务;对需求小于 3000 万元(含 3000万元)的中型及以下客户,按照小企业信贷模式开展对接。按照属地原则,第一时间对接客户,做到快速响应,深化合作。

2.对于非名单企业,主动对接。了解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医药生产销售及流通企业等抗“疫”相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PART  02



(二)保证存量客户正常续贷。

1.对于该行贷款客户正常到期且须续贷客户,在受疫情影响且无法满足正常续贷情形下,该行提前启动系统额度调整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期间贷款到期后能正常续贷经常,坚决不出现对企业抽贷断贷情况。

2.稳步推进新客户开发。根据总行流程要求,开展线上受理业务,由客户自行完成相关数据授权(在保证自身疫情防护安全情形下,可自行选择是否给予客户现场指导),通过手机、微信等电子渠道实现客户预测算与筛选,实现线下快速放款。

3.加大行内结算无贷户开发工作。疫情特殊时期,为保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连续性,总行提前启动小微易贷综合模式额度调整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部门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客户预测算与筛选。


PART  03



(三)调整现场作业标准。

1.调整现场调查。对于现场调查,在数据分析企业正常经营基础上,暂认定开户调查为现场调查或客户经理赴现场仅拍照(不再与企业相关人员洽谈了解情况),待疫情结束之后,再行补充相关调查表。

2.调整合同签署。对于非抵押模式正常小微易贷续贷或优质(同业无贷款或者未结清贷款收入比低于 30%且近1年不存在逾期记录)客户,客户在系统审批通过之后,可暂时不进行线下合同签署,客户经理可直接在公贷系统进行签约补录确认操作,但须疫情结束之后,补签相关纸质合同并存档。如有必须当面服务的,允许该行员工及客户佩戴口罩进行拍照,视为有效;或进行视频签约,并通过快递接收客户签署合同,接收之后须对比企业开户预留印鉴,对比通过之后,方可认为合同有效。


张掖农商银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紧盯重点项目,主动上门营销,全力做好信贷支持。

1.积极做好对接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市区相关部门,获取投资项目和企业名单,积极对接,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摸底,了解投资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信贷资金需求。通过工信局联系对接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投资项目企业名单;通过发改委联系对接政府整体推进战略的重点投资项目和企业名单;通过财政局联系对接财政贴息贷款企业名单;通过农业农村局对接获取乡村振兴战略和特色产业发展相关企业的名单;通过交投、水利、城投、文旅等单位积极对接政府相关部门的投资项目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获取相关企业名录。对获取的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单,公司部于2月25日前分类建立名录,并划片分解到各网点,逐户逐项进单位进企业主动对接营销贷款,实行销号制管理,3月10日前将营销情况逐户上报公司业务部,全力做好信贷支持工作,确保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2.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将辖内已摸排清楚的玉米制种、蔬菜、中药材、林果种植以及牛、羊、猪、鸡、驴等规模养殖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名单,逐户落实到支行行长和包片客户经理,由各网点负责开展信贷支持“回头看”。对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重点了解其是否有新增信贷需求;对没有信贷关系的企业,通过推荐“富民产业贷”“兴陇合作贷”“脱贫助力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全力支持特色产业企业的发展。在做好“回头看”的同时,对辖区内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再次“地毯式”摸排,建档立卡,并于3月10日前将逐户摸排及信贷需求情况上报公司业务部,不要落下任何一个因疫情影响的企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3.有效服务受困企业。由公司业务部负责,各网点全力以赴配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做好摸底调研,充分运用贷款展期、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等措施,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实现持续发展。同时,根据建立和再摸底建档的个体工商户档案,公司部于2月25日前划片分解到各网点,各网点逐户对接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对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商户,于3月10日前将摸排及信贷需求情况上报公司业务部,予以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二)优化制度流程,提高办贷效率,有效支持企业发展。

1.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疫情期间设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在支行审批权限内的贷款,由支行行长负责,快速调查,快速办理,快速审批;属两委会审批的贷款,由公司业务部负责,同支行行长同时开展调查,审查中心与风险管理部及时沟通,及时审核审批,切实加快办理审批速度。(责任单位:两委会、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各支行)

2.优化评估方式。通过采取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行长负责,主管信贷、风险的分管领导及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纪检监察部、稽核审计部和聘请评估公司为成员的内部抵质押物评估小组,对抵质押资产进行估价,减少外部评估公司的评估环节,有效缩短贷款办理时间。(责任单位: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

3.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对存量企业贷款,只要能够按时清偿贷款利息,属支行权限内的于受理后2日内办理完结;属两委会审批的于受理后5日内办结。对新增、续贷的企业贷款,必须于受理当日对借款主体进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安排调查及时审查审批,于受理后7日内办结,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详细说明政策,做好解释工作。(责任单位:两委会、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三)扎实评级授信,积极主动送贷,全力支持春耕生产。

1.扎实推进评级授信。各网点包片客户经理积极联系农户,提供业务咨询,详细了解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在已掌握的村组农户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村社干部,多方核实农户资信情况,扎实推进评级授信工作,真实有效提高信用评级。力争年内实现90%建立信息,90%评级授信,80%签约绑定有效户的目标。一季度坚决完成绑定60%的考核目标,推动“整村授信”工程深入开展,高效拓展方便快捷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已经签约授信绑定飞天福农卡的农户,由各网点包片客户经理负责,逐户通过电话指导,微信视频连线等方式指导农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2.多种方式送贷上门。虽然防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但春耕在即,农民已经开始生产。各网点客户经理采取电话预约、进村入户等措施,通过“背包银行”来办理贷款发放业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送贷上门。(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3.大力支持春耕生产。由支行行长负责,包片客户经理积极对接回访辖内从事肉牛、生猪、蔬菜、制种等种养业农户,详细了解疫情影响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掌握种养业农户的春耕生产信贷需求,通过“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的方式,积极投放,限时办理,满足从事特色产业农户的贷款资金需求,全力支持农户春耕生产。(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四)落实减免政策,争取政策红利,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1.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以低于去年同期利率1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发放新增和续贷贷款,并严格执行总行下发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2.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在办理贷款发放过程中,坚决杜绝各网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为客户办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办理或由客户主动申请办理,有效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严禁向客户强制搭售保险。凡是违反信贷纪律的总行将严肃问责处理。(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3.积极盘活困难企业。紧抓政府要求提前清偿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财政贴息的利好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摸底对接,宣传利好政策,在盘活企业经营的同时,给予持续信贷支持,并将摸底对接和信贷支持情况于3月10日前上报公司业务部。(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4.积极申请再贷款。根据《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支持方案》(兰银发〔2020〕16号)精神和机遇,结合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企业复产复工,各类经营主体陆续开门营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借助再贷款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信贷需求。(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

5.努力缓解担保难题。根据《甘肃金控张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担保费率和降低反担保的政策,一方面向企业积极宣传,指导其办理“富民产业贷”“兴陇合作贷”“脱贫助力贷”,另一方面抓住金控公司降低反担保条件和降低担保费率的时机,加强与担保公司的沟通协调,汇报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发展前景,帮助企业协调降低反担保要求,有效缓解企业担保难问题。(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6.指导争取应急周转。根据市县区两级政府要适度增加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规模的要求,企业因资金不足导致暂时困难的,指导争取运用应急周转金还本续贷,实现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五)加强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高服务质效。

1.减轻企业经营负担。针对企业因疫情导致无法还款的,采取续贷、落转、转贷和展期的方式,适当延长期限,提高授信额度,继续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盘活生产经营,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克时艰。坚决杜绝抽贷、断贷、压贷行为。(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2.有效处理异常征信。对因疫情导致贷款和信用卡逾期或产生欠息记录而影响征信的,由各网点认真做好相关证明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和客户安抚工作,报告风险管理部负责逐笔审查后及时上报省联社统一认定和处理,确保客户征信记录不受影响。(责任单位:风险管理部、各支行)

3.加大客户回访力度。各网点根据摸排的企业名单,由管户客户经理负责,积极做好回访工作,时刻关注企业业务结算、资金需求等,尤其是有信贷合作的,要时刻关注贷款到期和清息情况,提前提示企业还款清息。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制定资金结算、信贷服务计划,绝不能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确保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各支行)

4.加强线上金融服务。有效发挥微信平台“线上申贷”、“手机银行自助办贷”和“存款线上预约”功能,按照及时受理、快速调查、高效办贷的原则和限时办结的要求,由公司业务部负责,及时将线上申贷和存款预约信息向各网点反馈,并督促网点限时办结。对符合申贷条件的由管户客户经理严格按照信贷流程限时办结。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也要限时答复解释。若因回复不及时或解释不到位引发客户投诉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预约存款的客户,由支行行长负责,积极联系客户,必须当日办结。(责任单位:公司业务部、各支行)

5.保障防疫支付结算。适时监测资金结算变化情况,严肃结算纪律,及时处理大小额挂账,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对向疫情和捐款账户汇划专用款项的一律免收结算手续费。同时还要及时调配现金库存,做好现金供应保障。对营业网点收回的现金必须杀菌消毒。实时监测自助设备现金变化情况,对客户取限量大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加钞工作,满足客户取现需求。(责任单位: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各支行)

6.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电子银行部加强网络运行巡检工作,网络运行情况检查每天不少于2次,确保网络设备运行正常。同时还要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网络运行正常,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责任单位:电子银行部、各支行)



中国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灵活向企业发放贷款。总行1月2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春节假期普惠金融授信支持的通知》,增设了应急贷款产品子类,支持节假日期间对公贷款发放。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受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的信贷工厂客户,如有新增授信需求,各行可根据客户用款需求,在工作日发放正常贷款、节假日可继续使用应急贷款。

(二)支持延迟复工企业贷款延期。总行1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普惠金融条线受疫情影响和延迟复工企业授信支持工作的通知》,开设了贷款延期应急场景,用于支持因地方延迟复工的企业暂时延后还款。各行应根据地方政府发文、当地监管要求、企业所在工业园区恢复经营情况、企业实际情况等,综合判断企业实际复工时间,在省分行出具审批意见后,业务机构可继续使用贷款延期应急场景(仍需报送BL审批表),为延迟复工企业进行贷款延期调整。调整后到期日不晚于“实际复工日”后15天,“实际复工日”不得晚于2020年2月29日24时。

(三)合理简化授信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适用优惠政策。根据总行《中国银行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简化授信流程的通知》(中银发〔2020〕52号)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地方政府、监管及疫情期间的特殊需求,将是否有利于疫情防控作为唯一判断标准,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专贷专用、利率优惠、统一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明确以下客户范围可适用于流程简化政策:(1)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行业客户;(2)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客户;(3)针对疫情防控类、市场保证类客户;(4)根据地方政府、监管以及特殊需求,以是否有利于疫情防控为判断标准,经省分行确定的客户;(5)优先支持纳入省内地方政府统计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的客户。

此外,符合优惠政策的借款人仍应符合信贷工厂类客户准入标准,且在防疫期间受到政府的重点支持。

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强化信贷管理和支持的通知》(甘中银发〔2020〕21号)和省分行下发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客户的授信优惠措施(《关于加快信贷工厂存量客户授信总量年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在特殊时期加大对疫情防控企业普惠授信支持力度的通知》),针对实行名单制管理的骨干企业加大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支持。同时各行应根据疫情发展及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按照省分行文件调整优惠政策执行方案。

2.根据实际灵活处理客户评级流程。为保障疫情防范及时高效运作,对于符合上述第1点所指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客户,如无法获得评级资料,各行可将暂不评级客户名单报送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后,先做业务后评级。在可获得上述客户评级资料情况下,业务部门需第一时间发起评级(一般应为授信业务叙作三个月内),并按评级权限及管理要求进行评级。

3.明确不评级客户业务权限。对未评级客户按BBB-适用业务权限,授信审批时适用“AAA至BBB-”档审批权限。后续补充资料完善评级后,根据最终评级结果再做相应调整。总行在CCMS中小企业授信审批模块中增设“暂不评级授信审批流程”,用于支持暂不评级客户进行信贷工厂授信审批业务。

4.据实际灵活变通业务叙做方式。疫情期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行可灵活变通业务开展方式,结合远程办公、视频、电子邮件等手段,简化业务流程、远程开展现场尽责,精简不必要审批材料,待疫情过后完善补充。


农业银行张掖分行信贷政策措施


(一)宽限期政策:对2月10日至3月10日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30天的宽限期,优先处理2月21日至3月10日到期贷款的宽限需求。宽限期内不计复利和罚息,不调整分类形态,不调整客户评级,征信报送无不良。宽限期内计收正常利息,分行应安排客户经理逐户手工计收客户利息。超出宽限期仍不能还款的,分行应按原合同正常计收各项利息、罚息,总行将恢复上传贷款分类及欠息信息,正常报送征信违约记录。对于2月21日至3月10日到期的贷款客户,优先向客户推荐展期政策。


实施方式:分行线下签署协议、报送名单、手工计息,总行批量实施征信保护。

工作要求:1.名单核对。2月17日下班前,各行提取辖内2月10日至3月10日到期的小微客户名单,与附件2进行核对,并按相关要求上报缺失客户清单(附件3);2.签署宽限期协议。2月16日下班前,各行应逐户与客户签署宽限期协议(附件4),并按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留存;3.名单上报。2月17日下班前,各行汇总辖内宽限期客户清单并将统计表(附件5)上报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4.利息冲减。客户还款时,由经营行手工冲减客户复利和罚息。

(二)存量贷款展期政策

1.线下小微信贷业务。对2020年3月31日(含)前到期且疫情前生产经营正常、预计展期后担保措施不会丧失或削弱、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将短期贷款展期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展期期限均不得超过1年。其中:湖北分行管理的小微企业客户,其他分行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以及稳就业、惠民生相关的小微企业客户,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年;其他小微企业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实施方式:分行线下通过C3系统完成贷款展期。

工作要求:分(支)行了解客户展期意愿,逐户签署借款展期协议(附件6)。建议充分考虑疫情因素,预留5至10天的资料准备和业务审批时间。

2.线上小微信贷业务(不含“链捷贷”)。对2020年6月30日(含)前到期的线上贷款,在客户同意展期的前提下,展期期限与合同期限相同,最长不超过1年。


实施方式:分行上报名单、总行统一实施。

工作要求:按照“急用现行”的原则,结合系统开发计划,线上小微信贷业务展期分三阶段实施。具体要求如下:第一阶段(2月21日至3月15日)到期的客户。(1)2月16日下班前,经营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展期协议(附件7)并按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存档;(2)2月17日下班前,一级分行将第一阶段展期客户名单(附件8)上报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3)总行按名单进行批量展期;第二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到期的客户。3月10日下班前,一级分行将第二阶段展期客户名单(附件9)上报总行,其他事项同第一阶段;第三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到期的客户。采用线上签约的方式进行自动展期,该项功能上线日期将根据开发进度另行公布。

3.“链捷贷”业务。对2020年6月30日(含)前到期的“链捷贷”下游经销商业务,在客户同意展期的前提下,其中,湖北分行管理的小微企业客户,其他分行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以及稳就业、惠民生相关的小微企业客户,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年;其他小微企业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实施方式和工作要求同线下信贷业务。





小编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避风寒,多饮水,不串门,不聚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你我齐心,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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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小丽

审   核:李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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