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
中信银行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
一、参与资格
(一)中信银行积分计划(以下简称“积分计划”)适用于全体持有累积中信银行积分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或(及)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借记卡”)且卡片状态正常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中信银行特别规定的不参与中信银行积分计划的卡片除外,如航空类联名信用卡、京东白条联名信用卡等累积合作方积分的联名信用卡等。
(二)如信用卡持卡人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卡片、对所欠信用卡或中信银行的其他债务不偿还、存有不良记录、交易异常等,中信银行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持卡人参与本积分计划的资格的处理措施。
(三)在持卡人累积和兑换积分的过程中,如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积分,包括但不限于异常交易、虚假交易、作弊累积、恶意套现等,中信银行有权不予累积相关交易积分并采取冻结积分、撤销积分、冻结卡片使用、销卡等措施。中信银行保留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的权利,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同时,根据持卡人异常行为的严重程度,中信银行保留采取近一步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不另行通知而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计划资格、追回该持卡人已兑换的礼品、对该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等。
(四)在持卡人参与积分活动过程中,若持卡人使用第三方工具、第三方平台或任何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方式参与积分活动,一经发现,中信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该活动以及中信银行其他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抢兑活动、抽奖活动、交易达标赠送礼品等所有类型的活动)的资格,且保留向非法抢兑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积分累积规则
(一)持卡人累积的积分将归集至持卡人的中信银行积分账户(以下简称“积分账户”)。积分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且不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持卡人持有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合作方积分不可与持卡人名下的中信银行积分进行合并。
(二)积分按照单笔入账金额以元位取整逐笔计算,普卡、金卡消费1人民币/1港币=1积分,1欧元=8积分,1美元=7积分;白金卡及白金卡以上消费1人民币/1港币=2积分,1欧元=16积分,1美元=14积分。特殊卡产品的的积分规则,以中信银行信用卡官网具体卡产品宣传页面信息为准。
(三)附属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归集至对应的主持卡人积分账户。
(四)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签账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退还、因签账消费争议(或其它原因)而退还交易款项(如发生退货等)、取消预借现金交易,持卡人已累积的积分将由中信银行根据其取消的交易款项金额予以扣除。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将积分用于兑换礼品导致其积分账户中无足够积分余额可供扣除,其积分账户积分余额将被扣除为负值,中信银行有权向持卡人追回已兑换的积分,并有权将已兑换的积分项目作为持卡人应还款项等价记入其账户。当持卡人积分余额为负值时,不予销户。
(五)积分累积范围
1.除特殊约定外,信用卡取现及在指定类别商户的正常刷卡消费可累积积分;计积分商户类别码如下表:
(1)所列商户类别码(MCC),以中国银联最新相关规范为准,并可能随时新增或调整;
(2)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因商户或收单机构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机具或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积了无效积分,中信银行有权撤销该部分积分;非因中信银行原因致积分漏计、错计的,中信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3)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中信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2.通过财付通、支付宝、美团支付、京东支付、小米支付、翼支付以及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自有平台(友鱼商城、友戏、精彩365等)的交易(航空联名卡、洲际联名卡除外)可累积积分,每位持卡人每自然月通过前述渠道所累积的中信银行积分上限为永久额度的2倍。
3.以下各类交易不予累积积分,中信银行保留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调整下述不计积分交易范围的权利:
(1)信用卡年费、手续费、循环利息、违约金、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3)现金分期交易;
(4)商场分期交易;
(5)除特别约定外的所有网络交易;
(6)蓝卡取现交易,银联公务卡取现交易;
(7)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政府类、慈善类、金融类以及社会服务和居民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交易;
(8)零回佣、低回佣以及特殊计费类商户交易;
(9)中银信行确定的不累积积分商户交易,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更新以中信银行官网公示为准,中信银行保留不定期增加不累积积分商户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10)中信银行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三、积分有效期
每笔积分具有独立的入账日期,有效期为24个月。即每笔积分将在入账年份起第三年的入账月份最后一天过期。例如,2017年8月22日入账的积分,将在2019年8月31日过期。
四、积分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积分:
(一)中信银行个人网银
客户服务-其他服务-我的积分。
(二)中信银行手机银行
我的-积分权益。
(三)中信银行信用卡官网
我的积分。
(四)动卡空间APP
我的-积分明细。
(五)中信银行信用卡官微(微信号:zxyhxyk)
输入“65”或者“积分”关键字。
(六)拨打客服电话4008895558或者95558人工查询。
查询方式可能新增或调整,以实际为准,中信银行保留新增或调整查询方式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五、积分礼品兑换规则
(一)礼品兑换需由持卡人提出,不同持卡人名下的积分不能合并使用。
(二)信用卡持卡人可使用“积分”或“积分+现金”的方式兑换礼品,仅持有借记卡而无信用卡的持卡人,暂时只可使用“积分”方式兑换礼品。
(三)信用卡主持卡人只能为自己名下的主卡或附属卡提出积分兑换年费的申请,不能为其它卡片提出兑换年费的申请,年费兑换每卡每年仅限申请一次;已出年费须在年费产生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不予以受理。信用卡首年年费不得使用积分兑换。
(四)持卡人兑换的航空里程的使用方法请参照并遵守各航空公司公布的服务条款与细则。仅持有借记卡而无信用卡的持卡人,暂时不支持兑换航空里程类礼品。
(五)所有礼品兑换申请一经成立,不可取消或更改。系统将优先扣除持卡人积分账户中先行到期的积分。
(六)由于持卡人提交的收货信息有误、超时未签收等持卡人个人原因导致礼品配送失败的,自提交订单起90天内,持卡人要求重新配送的,中信银行可安排二次配送,并根据国内快递公司标准收取相关配送费用。
(七)礼品数量有限,先兑先得;积分礼品以兑换当时积分商城实际显示为准,中信银行保留调整积分礼品品类、数量、起兑点、兑换比率、兑换规则和条件等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中信银行保留以同等价值产品替代已兑完的产品的权利。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礼品均不可退换、退积分或现金。
(八)中信银行官网等各官方宣传渠道、礼品宣传手册、折页以及其他宣传物料上所列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图片所列礼品外的附加部分为装饰所用,不构成礼品的组成部分。
(九)本积分计划所列礼品及服务,均由相关礼品合作商直接提供给持卡人。持卡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缺损可拒绝签收。礼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应在收到礼品后2周内提出,超过时限的,礼品不予退换。所兑换的礼品若存在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合作商负责处理解决,中信银行仅负责协助持卡人与合作商取得联系。若礼品对持卡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亦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合作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当持卡人积分账户积分不足或持卡人信用卡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包括但不限于卡片被冻结、销户或第一条第二、三、四款的各种情况),持卡人将不能使用积分兑换礼品。持卡人自行注销卡片且持卡人积分账户仍存在有效积分的,可选择在注销卡片前使用积分兑换礼品。如持卡人所有中信银行信用卡、借记卡均已销户或过期,则持卡人未兑换积分将全部失效,不能再做兑换。
(十一)持卡人需自行承担使用积分兑换的礼品及服务所附带的纳税义务。
(十二)所有礼品兑换均不提供发票。
六、积分礼品兑换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兑换礼品:
(一)登录中信银行个人网银,进入积分商城兑换礼品。
(二)登录中信银行手机银行,进入信运汇兑换礼品。
(三)登录中信银行信用卡APP动卡空间,进入信运汇页面兑换礼品。
(四)微信关注“中信银行”,点击“乐享生活”-“积分与权益”,进入信运汇;或发送关键字“CXJF”后进入信运汇兑换礼品。
(五)微信关注“zxyhxyk”,输入“积分”关键字,进入信运汇。
(六)中信借记卡持卡人拨打95558客服电话,依次选择1、中信银行—3、储蓄卡服务—1、账户开户行及积分查询—3、积分查询,查询积分后,可进行礼品兑换。
(七)信用卡持卡人在中信银行指定的合作商户消费时,通过POS机上直接使用积分兑换指定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抵扣消费金额。
礼品兑换方式可能新增或调整,以实际为准,中信银行保留新增或调整礼品兑换方式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七、积分礼品配送
礼品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配送(礼品配送范围仅限中国大陆地区)。所有礼品首次配送均为免费送货上门,礼品详情页面特别说明的除外。
礼品兑换订单提交后,持卡人将在7个工作日以内收到礼品(偏远地区配送时效将会适当延长,遇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配送人员联络送货。
八、其它
中信银行与礼品合作商为各自独立存在的、合法的、平等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主体,对各自的义务、债务和开支负责,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联营、合伙等法律关系。双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信银行有权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修改或取消本积分计划。本积分计划未尽事宜,仍受《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中信银行相关文件的约束。
一、参与资格
(一)中信银行积分计划(以下简称“积分计划”)适用于全体持有累积中信银行积分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或(及)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借记卡”)且卡片状态正常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中信银行特别规定的不参与中信银行积分计划的卡片除外,如航空类联名信用卡、京东白条联名信用卡等累积合作方积分的联名信用卡等。
(二)如信用卡持卡人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卡片、对所欠信用卡或中信银行的其他债务不偿还、存有不良记录、交易异常等,中信银行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持卡人参与本积分计划的资格的处理措施。
(三)在持卡人累积和兑换积分的过程中,如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积分,包括但不限于异常交易、虚假交易、作弊累积、恶意套现等,中信银行有权不予累积相关交易积分并采取冻结积分、撤销积分、冻结卡片使用、销卡等措施。中信银行保留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的权利,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同时,根据持卡人异常行为的严重程度,中信银行保留采取近一步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不另行通知而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计划资格、追回该持卡人已兑换的礼品、对该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等。
(四)在持卡人参与积分活动过程中,若持卡人使用第三方工具、第三方平台或任何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方式参与积分活动,一经发现,中信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该活动以及中信银行其他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抢兑活动、抽奖活动、交易达标赠送礼品等所有类型的活动)的资格,且保留向非法抢兑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积分累积规则
(一)持卡人累积的积分将归集至持卡人的中信银行积分账户(以下简称“积分账户”)。积分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且不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持卡人持有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合作方积分不可与持卡人名下的中信银行积分进行合并。
(二)积分按照单笔入账金额以元位取整逐笔计算,普卡、金卡消费1人民币/1港币=1积分,1欧元=8积分,1美元=7积分;白金卡及白金卡以上消费1人民币/1港币=2积分,1欧元=16积分,1美元=14积分。特殊卡产品的的积分规则,以中信银行信用卡官网具体卡产品宣传页面信息为准。
(三)附属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归集至对应的主持卡人积分账户。
(四)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签账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退还、因签账消费争议(或其它原因)而退还交易款项(如发生退货等)、取消预借现金交易,持卡人已累积的积分将由中信银行根据其取消的交易款项金额予以扣除。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将积分用于兑换礼品导致其积分账户中无足够积分余额可供扣除,其积分账户积分余额将被扣除为负值,中信银行有权向持卡人追回已兑换的积分,并有权将已兑换的积分项目作为持卡人应还款项等价记入其账户。当持卡人积分余额为负值时,不予销户。
(五)积分累积范围
1.除特殊约定外,信用卡取现及在指定类别商户的正常刷卡消费可累积积分;计积分商户类别码如下表:
序号 | MCC | MCC含义 | 序号 | MCC | MCC含义 |
1 | 5411 | 综合性超级市场 | 56 | 5631 | 女性饰品商店 |
2 | 5311 | 百货商店 | 57 | 5992 | 花店 |
3 | 5812 | 就餐场所和餐馆 | 58 | 5231 | 玻璃、油漆涂料、墙纸零售 |
4 | 5094 | 贵重珠宝、首饰、钟表零售 | 59 | 5962 | 旅游相关服务直销 |
5 | 7011 | 住宿服务 | 60 | 5451 | 乳制品商店 |
6 | 5541 | 加油、加气、充电站 | 61 | 5733 | 乐器商店 |
7 | 7298 | 保健、美容及洗浴服务 | 62 | 5532 | 汽车轮胎经销商 |
8 | 5722 | 家用电器商店 | 63 | 7992 | 高尔夫球场 |
9 | 5211 | 建材销售 | 64 | 5655 | 运动服饰商店 |
10 | 5712 | 家具及家居生活用品 | 65 | 5950 | 玻璃、陶瓷、水晶制品商店 |
11 | 5732 | 电子设备商店 | 66 | 5713 | 地板、地毯商店 |
12 | 5331 | 各类杂货店、便利店 | 67 | 5995 | 宠物商店、宠物食品及用品 |
13 | 5813 | 饮品场所、酒吧、咖啡厅、茶馆 | 68 | 5937 | 古玩复制店 |
14 | 54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食品商店 | 69 | 5681 | 皮货店 |
15 | 5691 | 成人成衣店 | 70 | 5940 | 自行车商店 |
16 | 56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服饰商店 | 71 | 5942 | 书店 |
17 | 5977 | 化妆品商店 | 72 | 7932 | 台球娱乐场所 |
18 | 5651 | 服装综合零售店 | 73 | 7994 | 大型游戏机和游戏场所 |
19 | 53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零售服务 | 74 | 7542 | 洗车服务 |
20 | 7911 | 歌舞厅、卡拉OK | 75 | 7941 | 运动比赛场馆、赛事推广 |
21 | 5251 | 五金商店 | 76 | 4215 | 快递公司 |
22 | 7297 | 按摩足疗店 | 77 | 7629 | 小家电维修 |
23 | 7997 | 会员制体育健身俱乐部、会所 | 78 | 5946 | 摄影摄像器材商店 |
24 | 4812 | 通讯设备销售 | 79 | 5422 | 肉类水产商店 |
25 | 5533 | 汽车零配件商店 | 80 | 5945 | 玩具店 |
26 | 59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专门零售店 | 81 | 5441 | 糖果及坚果商店 |
27 | 5921 | 瓶装酒零售店 | 82 | 7991 | 观光与会展服务 |
28 | 7538 | 机动车维修保养 | 83 | 7832 | 电影院 |
29 | 5661 | 鞋店 | 84 | 5310 | 折扣商店 |
30 | 5970 | 工艺美术商店 | 85 | 7933 | 保龄球馆 |
31 | 5944 | 银器店 | 86 | 7535 | 汽车喷漆店 |
32 | 5948 | 箱包、皮具店 | 87 | 7996 | 游乐园、马戏馆、嘉年华 |
33 | 5932 | 古玩艺术品销售 | 88 | 5969 | 其他直销商户 |
34 | 5814 | 快餐店 | 89 | 7394 | 设备出租服务 |
35 | 5912 | 药房、药店 | 90 | 7998 | 动物园、海洋馆 |
36 | 5641 | 婴儿、儿童服装店 | 91 | 5735 | 音像制品商店与音像产品下载 |
37 | 5621 | 女装商店 | 92 | 7012 | 分时度假房地产 |
38 | 5719 | 家庭装饰用品商店 | 93 | 5964 | 目录直销商户 |
39 | 5943 | 文具商店 | 94 | 7622 | 电器设备维修 |
40 | 5947 | 礼品、纪念品、节日装饰品商店 | 95 | 4733 | 景区售票 |
41 | 5993 | 香烟、雪茄专卖店 | 96 | 7993 | 电子游戏设备销售 |
42 | 5941 | 运动器材装备商店 | 97 | 7375 | 网站运营与信息检索服务 |
43 | 7531 | 车体维修店 | 98 | 7033 | 宿营场地 |
44 | 5949 | 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 99 | 7534 | 轮胎翻新、维修店 |
45 | 5734 | 计算机软件商店与软件下载 | 100 | 7032 | 集体活动服务商、拓展训练 |
46 | 8043 | 光学仪器、眼镜店 | 101 | 5261 | 草坪、园艺用品商店 |
47 | 5462 | 面包房、糕点商店 | 102 | 7922 | 舞台演出服务及票务 |
48 | 5971 | 艺术商和画廊 | 103 | 5697 | 服装定制及修补改衣店 |
49 | 5611 | 男装商店 | 104 | 5931 | 旧货及二手商品店 |
50 | 5714 | 窗帘、遮阳棚商店 | 105 | 5972 | 邮票和纪念币商店 |
51 | 7512 | 汽车出租 | 106 | 7995 | 彩票销售 |
52 | 5309 | 免税商店 | 107 | 7296 | 服装出租 |
53 | 79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娱乐服务 | 108 | 7829 | 影视、音像制品创作、发行 |
54 | 5983 | 燃料经销商(除机动车燃料) | 109 | 4411 | 旅客航运服务 |
55 | 7631 | 手表、钟表和首饰维修店 | 110 | 7623 | 空调、制冷设备维修 |
(1)所列商户类别码(MCC),以中国银联最新相关规范为准,并可能随时新增或调整;
(2)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因商户或收单机构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机具或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积了无效积分,中信银行有权撤销该部分积分;非因中信银行原因致积分漏计、错计的,中信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3)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中信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2.通过财付通、支付宝、美团支付、京东支付、小米支付、翼支付以及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自有平台(友鱼商城、友戏、精彩365等)的交易(航空联名卡、洲际联名卡除外)可累积积分,每位持卡人每自然月通过前述渠道所累积的中信银行积分上限为永久额度的2倍。
3.以下各类交易不予累积积分,中信银行保留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调整下述不计积分交易范围的权利:
(1)信用卡年费、手续费、循环利息、违约金、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3)现金分期交易;
(4)商场分期交易;
(5)除特别约定外的所有网络交易;
(6)蓝卡取现交易,银联公务卡取现交易;
(7)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政府类、慈善类、金融类以及社会服务和居民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交易;
(8)零回佣、低回佣以及特殊计费类商户交易;
(9)中银信行确定的不累积积分商户交易,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更新以中信银行官网公示为准,中信银行保留不定期增加不累积积分商户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10)中信银行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三、积分有效期
每笔积分具有独立的入账日期,有效期为24个月。即每笔积分将在入账年份起第三年的入账月份最后一天过期。例如,2017年8月22日入账的积分,将在2019年8月31日过期。
四、积分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积分:
(一)中信银行个人网银
客户服务-其他服务-我的积分。
(二)中信银行手机银行
我的-积分权益。
(三)中信银行信用卡官网
我的积分。
(四)动卡空间APP
我的-积分明细。
(五)中信银行信用卡官微(微信号:zxyhxyk)
输入“65”或者“积分”关键字。
(六)拨打客服电话4008895558或者95558人工查询。
查询方式可能新增或调整,以实际为准,中信银行保留新增或调整查询方式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五、积分礼品兑换规则
(一)礼品兑换需由持卡人提出,不同持卡人名下的积分不能合并使用。
(二)信用卡持卡人可使用“积分”或“积分+现金”的方式兑换礼品,仅持有借记卡而无信用卡的持卡人,暂时只可使用“积分”方式兑换礼品。
(三)信用卡主持卡人只能为自己名下的主卡或附属卡提出积分兑换年费的申请,不能为其它卡片提出兑换年费的申请,年费兑换每卡每年仅限申请一次;已出年费须在年费产生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不予以受理。信用卡首年年费不得使用积分兑换。
(四)持卡人兑换的航空里程的使用方法请参照并遵守各航空公司公布的服务条款与细则。仅持有借记卡而无信用卡的持卡人,暂时不支持兑换航空里程类礼品。
(五)所有礼品兑换申请一经成立,不可取消或更改。系统将优先扣除持卡人积分账户中先行到期的积分。
(六)由于持卡人提交的收货信息有误、超时未签收等持卡人个人原因导致礼品配送失败的,自提交订单起90天内,持卡人要求重新配送的,中信银行可安排二次配送,并根据国内快递公司标准收取相关配送费用。
(七)礼品数量有限,先兑先得;积分礼品以兑换当时积分商城实际显示为准,中信银行保留调整积分礼品品类、数量、起兑点、兑换比率、兑换规则和条件等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中信银行保留以同等价值产品替代已兑完的产品的权利。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礼品均不可退换、退积分或现金。
(八)中信银行官网等各官方宣传渠道、礼品宣传手册、折页以及其他宣传物料上所列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图片所列礼品外的附加部分为装饰所用,不构成礼品的组成部分。
(九)本积分计划所列礼品及服务,均由相关礼品合作商直接提供给持卡人。持卡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缺损可拒绝签收。礼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应在收到礼品后2周内提出,超过时限的,礼品不予退换。所兑换的礼品若存在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合作商负责处理解决,中信银行仅负责协助持卡人与合作商取得联系。若礼品对持卡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亦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合作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当持卡人积分账户积分不足或持卡人信用卡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包括但不限于卡片被冻结、销户或第一条第二、三、四款的各种情况),持卡人将不能使用积分兑换礼品。持卡人自行注销卡片且持卡人积分账户仍存在有效积分的,可选择在注销卡片前使用积分兑换礼品。如持卡人所有中信银行信用卡、借记卡均已销户或过期,则持卡人未兑换积分将全部失效,不能再做兑换。
(十一)持卡人需自行承担使用积分兑换的礼品及服务所附带的纳税义务。
(十二)所有礼品兑换均不提供发票。
六、积分礼品兑换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兑换礼品:
(一)登录中信银行个人网银,进入积分商城兑换礼品。
(二)登录中信银行手机银行,进入信运汇兑换礼品。
(三)登录中信银行信用卡APP动卡空间,进入信运汇页面兑换礼品。
(四)微信关注“中信银行”,点击“乐享生活”-“积分与权益”,进入信运汇;或发送关键字“CXJF”后进入信运汇兑换礼品。
(五)微信关注“zxyhxyk”,输入“积分”关键字,进入信运汇。
(六)中信借记卡持卡人拨打95558客服电话,依次选择1、中信银行—3、储蓄卡服务—1、账户开户行及积分查询—3、积分查询,查询积分后,可进行礼品兑换。
(七)信用卡持卡人在中信银行指定的合作商户消费时,通过POS机上直接使用积分兑换指定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抵扣消费金额。
礼品兑换方式可能新增或调整,以实际为准,中信银行保留新增或调整礼品兑换方式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七、积分礼品配送
礼品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配送(礼品配送范围仅限中国大陆地区)。所有礼品首次配送均为免费送货上门,礼品详情页面特别说明的除外。
礼品兑换订单提交后,持卡人将在7个工作日以内收到礼品(偏远地区配送时效将会适当延长,遇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配送人员联络送货。
八、其它
中信银行与礼品合作商为各自独立存在的、合法的、平等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主体,对各自的义务、债务和开支负责,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联营、合伙等法律关系。双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信银行有权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修改或取消本积分计划。本积分计划未尽事宜,仍受《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中信银行相关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