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哥遭遇:没有交通银行信用卡,却被交通银行催还款
2019/12/01 18:06:52
缘由: 2016年8月21日上午10:40左右,接到自称是位于人民路与塔南路向西100米交通银行3楼焦作交行法务部的刘华,工号1518的+8503913379821来电:问我名字和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我说对,他说我名下有一张福州市交通银行信用卡透支逾期。我说我没有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我这辈子也没到过福州,更不可能有福州的信用卡。他还是坚持说我在福州国美电器用我名下卡号:4581035824611325额度3万,刷卡消费18935元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和黄金。我说不可能,我就没去过福州,更不可能在福州办个信用卡。他说我只负责传达,不负责受理,如果你没有办理过这张信用卡,你可以向福州公安局报警。给我们发个回执,不然两个小时我们将强制将你在各银行的账户全部冻结。并向法院起诉。我说你敢,如果你敢冻结我马上起诉你们交通银行赔偿一切损失——。后电话中断,随即这个电话又打过来说:你可以向福州公安局报警,我说我在焦作怎么去报警,他说我也可以通过银行直接转接过去,或者找他,我说你在哪,他说他在焦作交通银行3楼法务部,我说你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叫刘华,工号1518,来的时候叫我拿上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透支的18935元。我说去你那怎么还带户口本,还带钱。他说要不我就直接通知冻结。我的电话全程都有录音的,我说我也录音了。他说要不你先向福州公安局报警,我说可以,他说你拿笔记住你卡的资料。之后将电话转给了福州公安局,对方接到电话问情况,并说登记下报案记录,后电话中断。
处理:我倍感蹊跷(妈呀!我好怕怕呀)!电话中断后,我用手机查了福州区号:拨打了0591110,接通后说明缘由,接线的是一名女警,听了后说我们不可能接银行转过来的报警电话,让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我又向焦作110报警,接线的是一名男警,他告诉我你可能遇到电话诈骗了,你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服电话。于是我拨通交通银行电话95559后,对方是男生:他核实我身份后告诉我的名下没有交通银行的信用卡。说我遇到诈骗电话,并告诉我银行是不可能冻结其他银行账户的,只有法院可以冻结。
法规条文: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这一辈子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让我好怕怕。
对于该事件录音暂不公开。
但这件事也警醒大家,以后遇到不熟悉信用卡催款电话,声称不赶紧还款就冻结你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肯定就是诈骗电话,请及时与该行客服联系你名下有几张信用卡,开通你银行资金变动短信通知。再者一定要收藏好身份证,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手持信用卡的照片交于他人,以免被别有用心的所谓“好心人”利用。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冒充自己的工作人员难道当地的机构就熟视无睹吗?通信部门你们的端口难道没有监管吗?开通这些电话你们是否实名制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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