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重拳整治信用卡业务!
针对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遇到的乱收费、诱导分期、过度授信等问题,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旨在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要求银行持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 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
● 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
● 严格管控资金流向
● 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
● 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
禁止银行这些行为
“近一时期部分银行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亟须推动银行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这样解释《通知》制定的背景。
针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出了细化要求,即:
●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严格审查信用卡格式合同,避免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和内容;
● 充分披露用卡风险、投诉渠道和解绑程序,并确保销售行为可回溯;
● 要求银行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 不得承诺发卡或者承诺给予高额授信;
● 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
● 不得采取默认勾选、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营销信用卡。
信用卡收费要更加规范透明
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银行息费水平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收费问题是长期以来信用卡领域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收费告知应该清晰透明,“信用卡业务收费的名目相对较多,有服务费、年费、分期费用、利息、罚息等。什么情况下收什么费用、收多少,银行需要全面清晰地跟客户说明,客户不了解就可能会被多收、误收很多费用”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
● 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以及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水平。
● 除现金提取业务外,向违约或逾期的客户收取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
对此,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均对媒体表示,将坚决促进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防止通过诱导过度分期
增加客户息费负担
很多持卡人都曾碰到过银行推出所谓的“福利回馈”,实则是希望客户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
还有部分银行在营销推广信用卡分期业务时存在片面强调“零利息”“免息”“费率较贷款利率便宜”的情况。
这些营销手段使客户产生了对实际成本、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分期付款业务等的误解。
针对分期业务的办理,《通知》要求: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
在办理金额方面,《通知》要求:
除去监管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外,客户提前结清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应当按照实际占用的资金金额及期限计收利息。
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信用卡是大众金融产品,不应通过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负担。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息费水平的合理下行,降低消费者的融资成本和负担。”上述负责人表示。
治理过度发卡
不断降低睡眠卡比例
作为零售转型抓手的信用卡,近年来一直是银行的重点业务。为了业绩,不少银行将规模增长摆在首位,大肆“跑马圈地”。
此前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69.26亿元。
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给银行和客户带来了风险。据了解,目前各行睡眠卡的平均比率在20%—30%,部分银行甚至更高。
“上述问题存在很多隐患。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给银行或客户带来不利影响,还可能导致客户的准入标准下降从而过度授信。”曾刚表示。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因为过度负债沦为“卡奴”的数不胜数。
银保监会此前也曾多次提示“以卡养卡”“以贷养贷”风险,通过办理不同机构的信用卡来交替还款,容易陷入债务越还越多的恶性循环。
“这反映出部分银行经营理念不科学,信用卡业务粗放发展。”上述负责人提到,部分银行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的情况突出,导致无序竞争等问题。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
● 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
● 超过该比例的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对于授信额度,《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
应当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收入状况、财务状况等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
此外,还要求:
在授信审批和调升授信额度时,应当在该客户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相应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实践中,银行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核对出持卡人在各行的相关信息,并据此实现综合判断。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通知》给机构留出了整改空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在文件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整改。
记者 仇兆燕实习编辑 王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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